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被擔保對象格力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資產負債率超過70%,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擔保事項履行的決策程序
為滿足珠海格力電器(35.05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并范圍內控股子公司格力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力鈦”)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資金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2年12月28日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預計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2023年度格力鈦與其子公司及格力鈦子公司之間預計將相互提供總額度不超過43.55億元的擔保。擔保額度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預計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60)。
(二)本次擔保事項的基本情況
近日,格力鈦子公司天津格力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格力鈦”)與中國農業銀行(2.92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簽署了《最高額抵押合同》,為格力鈦提供人民幣最高額5.9億元的連帶責任擔保。
在上述擔保額度內,格力鈦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2.7億元,實際發生擔保余額為2.7億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鈦及其子公司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2.26億元。本次新增擔保金額未超過此前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授權的擔保額度。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此次被擔保人為格力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2、注冊地點: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金湖路16號
3、注冊資本:110,333.5385萬元人民幣
4、法定代表人:鄧曉博
5、經營范圍:對新能源相關領域技術的研究開發;鋰離子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的生產、銷售;混合動力、純電動車動力總成、電機、電源管理系統及相關領域的技術開發;汽車(不含小轎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主要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為2,728,246.35萬元,負債總額為2,513,467.00萬元、凈資產為214,779.35萬元。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202,580.05萬元,利潤總額為-282,022.83萬元,凈利潤為-215,460.48萬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資產總額為2,430,232.03萬元,負債總額為2,318,323.56萬元,凈資產為111,908.47萬元。2022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153,867.14萬元、利潤總額為-121,892.64萬元,凈利潤為-103,565.97萬元
7、與公司的關系:為公司合并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
8、經查驗,截至目前,格力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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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此次擔保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情況
此次擔保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和資產狀況無不良影響。此次擔保是格力鈦為滿足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資金需要,有利于提高格力鈦持續經營能力。
五、對外擔保累計金額及逾期擔保的累計金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為37.49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為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形、無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天津格力鈦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
2、格力鈦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