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2023年7月6日,第五屆國際工商知識產權論壇在深圳舉辦。本屆論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國際商會主辦,論壇主題為“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 助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旨在打造知識產權領域高水平的政企對話、中外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在主旨發言環節,高通公司(Qualcomm)許可策略高級副總裁、法律顧問Fabian Gonell(費比安·戈內爾)發表了題為“全球化標準體系和知識產權合作造福世界”的主旨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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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內爾在發言中表示,如今通信行業在全球范圍內應用的全球標準下運作,而全球合作的好處顯而易見,無線通信領域的發展與那些未能在全球標準基礎上建立生態系統的領域形成了鮮明對比。在無線通信領域,全球標準的使用加快了中國企業采用、掌握并最終開發出最前沿技術的進程。
戈內爾表示,中國在推進知識產權體系建設方面不斷取得長足進步。中國日益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為包括高通及其合作伙伴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和支持。高通已經與眾多中國企業建立起了穩固的伙伴關系,并且正致力于持續加深合作,助力中國合作伙伴在5G時代、在國內外市場,取得更大的成功。
戈內爾認為,標準必要專利本身并不是一種獨特的、單獨的知識產權類別。標準必要專利首先是專利,而專利能否成為標準必要專利,取決于專利權人是否選擇將一項技術貢獻到正式的標準當中。戈內爾強調,我們必須對標準必要專利與其他專利之間可能產生的差異,或是在圍繞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制度的規則之間可能產生的區域差異,始終保持警惕,因為這將對全球合作和全球標準化體系帶來不利影響。
以下為演講全文:
高通公司許可策略高級副總裁、法律顧問Fabian Gonell 在論壇上發言
各位尊敬的來賓、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這是四年來我的首次中國之行。我一直很想再次來到中國,不僅因為我非常喜歡這里,喜歡與同行和合作伙伴面對面地交流,更因為在無線通信行業工作的每個人都知道,當我們尋求合作、達成共識時,世界將因此變得更加美好。
眾所周知,近年來有些人更傾向于關注地緣政治差異,而非我們的共性與機遇。我認為,疫情導致人們減少了跨國出行,是促成這樣緊張局面的重要原因。因此,當我看到國家間恢復了常態化商務旅行時,我感到非常高興。相信我們彼此交流越多,越會銘記全球合作的好處。
在無線通信行業,我們已經看到這些好處。在早期,移動通信標準呈碎片化:一些國家擁有本國獨有的無線通信系統,一些國家則采用相互不兼容的多種無線通信系統。作為消費者,若漫游到本地區之外,就無法保證終端仍會維持正常工作。隨著時間推移,整個行業逐步統一起來。如今,通信行業在全球范圍內應用的全球標準下運作,這樣無論人們到哪里旅行,消費者手里的終端都能無縫銜接地工作。
全球合作的好處顯而易見。我在無線通信行業從業超過18年,回顧中國和世界其他地區無線通信行業在此期間的發展進程可以發現,無線通信領域的發展與那些未能在全球標準基礎上建立生態系統的領域形成了鮮明對比。
在無線通信領域,全球標準的使用加快了中國企業采用、掌握并最終開發出最前沿技術的進程。盡管中國晚于全球其他一些地區部署3G和4G技術,但在5G時代,中國引領了全球部署。目前,全球六大手機制造商中有四家來自中國。現在,中國企業是無線通信標準的重要貢獻者。從全球來看,有了統一的全球標準,實施這些標準的產品和種類增多,創新步伐隨之加快,消費者也已從中受益。
讓我們比較一下無線通信領域的進步和商用航空領域的發展。十八年前,當我在移動行業開始我的職業生涯時,全球有兩家主要的大型商用飛機制造商:波音和空客。時至今日,仍是這兩家主要的大型商用飛機制造商:波音和空客。直到近幾年,中國產業界才開發出首款有競爭力的機型。正如最近波音公司首席執行官承認的那樣,僅憑波音和空客,將無法滿足全球市場對新飛機的需求。這不僅對中國、而且對全世界都是糟糕的結果。可以看出,更多的競爭將使每個人受益。
當前全球標準化體系運作良好,因為企業有動力為標準貢獻最好的技術,保證實施者處于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基于公平、合理和無歧視(FRAND)原則獲得技術。但我們要始終牢記,FRAND體系是基于自愿的。是否為標準貢獻技術是企業的選擇,是否開發實施標準的產品也是企業的選擇。我們還必須牢記,標準必要專利本身并不是一種獨特的、單獨的知識產權類別。確切來說,標準必要專利首先是專利,而專利能否成為標準必要專利,取決于專利權人是否選擇將一項技術貢獻到正式的標準當中。
如果涉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法律制度或規則在不同國家或不同地區完全不同,那么將出現類似的風險。當然,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和監管體系,在某一國家開展業務的所有企業必須尊重這些體系并在體系范圍內開展工作。然而,一個運作良好的全球生態系統需要世界各地的關鍵規則具有合理的一致性。到目前為止,各國之間的差異尚未導致全球標準必要專利估值和許可的重大差異。如果這種情況發生變化,標準必要專利的價值在某一個司法管轄區相對于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變得更高或者更低,那么標準化的激勵機制也將因此在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產生差異。這可能會導致標準化系統脫鉤,產生不符合任何人利益的后果,也不利于世界發展。
熟悉標準必要專利領域的人都知道,這類意外后果不僅僅是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2015年,發布Wi-Fi技術標準的標準制定組織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標準聯盟對其知識產權政策做出了備受爭議的修改。這些修改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其片面地有利于實施方。
接下來發生了什么事情呢?創新者拒絕根據新政策做出許可承諾。IEEE在沒有FRAND承諾,也沒有專利許可承諾的情況下,仍繼續發布了Wi-Fi標準。由此,新的Wi-Fi標準無法被認定為美國國家標準,也無法被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定為世界標準。八年后,IEEE仍在想辦法處理由此造成的混亂,就在上周又進行了一次修訂來試圖解決這個問題——這已經是自2015年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是因為IEEE犯了兩個關鍵錯誤。首先,IEEE在沒有充分協商和進行意見征詢的情況下改變規則——僅根據一部分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做出了改變。其次,IEEE沒有考慮到政策變化可能帶來的意外后果。IEEE忘記了標準制定是一個自愿的過程,而且他們對于創新者拒絕根據新政策做出許可承諾完全沒有準備。
在制定最近的標準必要專利法規草案時,歐盟委員會已經犯了其中一個相同的錯誤:未與產業界進行充分、妥善的協商。在提案宣布之前的一年里,歐盟委員會和產業界的協商重點是改善關于哪些專利具有標準必要性的信息,但并沒有就取代法院的爭議解決機制以及提供標準實施總成本(即所謂的總特許權許可費)信息的問題進行有意義的磋商。
結果如何呢?
如我們所預期的,從歐盟委員會就建立登記制和必要性審查方面征求意見來看,提案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它并不完美,但可以作為良好的基礎。整個行業普遍對于披露哪些專利對標準至關重要的信息表示支持。因此,盡管并不完美,但這份提案仍有可取之處,是一個好的開始。
“FRAND許可條件確定”機制和總特許權使用費的條款,則非常有待商榷。相關條款很可能無法實現歐盟委員會確定的目標,從三月泄露的草案到四月的最終提案已修訂過相關條款,而且從現在到完成立法過程還必將經過大幅度修改。如果提案中的條款直接被采納,無疑會動搖整個體系。
幸運的是,歐盟的提案目前還只是一個提案,我們仍有機會改進或排除那些不可行的條款——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要考慮到提案可能帶來的潛在意外后果。無論最終制定的法律如何,它都不會是故事的最終結局。產業界將對此做出反應,具體實踐也會應產業規律而行。我們必須對標準必要專利與其他專利之間可能產生的差異,或是在圍繞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制度的規則之間可能產生的區域差異,始終保持警惕,因為這將對全球合作和全球標準化體系帶來不利影響。
最后,讓我們聚焦本次論壇。本次論壇重點關注加強國際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對架起創造機遇與尋求共識的橋梁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在推進知識產權體系建設方面不斷取得長足進步。例如,按照最新修訂的《專利法》,權利人可以對故意侵權行為申請獲得懲罰性賠償。這些進步要歸功于中國的法律與監管機構;同時,也正是這些進步,使得中國在2022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最新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中排名持續提升,目前位列第11位。高通公司和許多其他的國內外企業,以及知識產權領域的個體利益相關方,都受益于這些變化,也歡迎這些變化。這創造了一種友好的氛圍,因為投入能夠獲得回報。中國日益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為包括高通及其合作伙伴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令我們感到自豪的是,高通已經與如此眾多的中國企業建立起了穩固的伙伴關系,并且正致力于持續加深合作,助力中國合作伙伴在5G時代、在國內外市場,取得更大的成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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