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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消息,一位網紅博主在三亞海鮮市場購買了559元的紅花蟹、波士頓龍蝦和皮皮蝦,其中紅花蟹200元/公斤,波士頓龍蝦260元/公斤,皮皮蝦140元/公斤。
該網紅發現,購物單上顯示紅花蟹兩斤二兩六,但用自帶的秤復稱時只有一斤四兩四,由此認為商家使用了“五兩秤”。
對此,官方發布通報,涉事商戶存在短斤缺兩的違法經營行為。對涉事商戶罰款30萬元;責令該海鮮加工廣場全面停業整頓,并作出對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
律師表示,誠信是經營之本,有些商家在經營的過程中會缺斤少兩,對消費者進行欺詐,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按照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規定賠償損失。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電子秤只是一個工具,缺斤少兩的根源不在工具而在于“人心”。當缺斤少兩有利可圖,商家可能會投機取巧,哪怕商家知曉缺斤少兩背離公序良俗,依然明知故犯。因此,提升違規成本,讓背離誠信的投機者承受自食惡果、自砸飯碗的代價,才會倒逼商家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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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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